腾冲国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推地方经济发展

2010年1月28日   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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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腾冲县国家税务局围绕中央“保增长、扩内需、调结构、促就业、强基础”的工作大局,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国税系统应尽之责,分内之事抓紧抓实。全年,落实增值税转型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,减免、退税5039.4万元,审定涉农企业免税销售额27065万元,有力的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。

一是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。对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税款给予抵扣,激励企业更新设备,技术改造,扩大生产,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,降低企业投资成本,全县因增值税转型抵扣税款1473万元。 

二是认真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%4%统一调为3%政策。及时宣传政策,调整纳税定额,减收增值税545万元。三是落实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收所得税147万元。四是落实1.6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,全年共办理减收车辆1769辆,减收车购税487万元。五是认真做好减免税管理审核工作。全年对48户涉农企业审核认定增值税免税销售额27065万元;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户,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224万元,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1户,退税0.4万元;减免企业所得税271339万元,其中审批类管户17户,减免所得税1285万元,备案类及其他减免10户,减免所得税54万元;严格出口退免税审核工作,办理生产企业出口免抵税额148万元,外边贸企业出口退税676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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